Licence

英文 license 一词根据所使用领域和意思不同,译法亦有所不同:意指允许著作权或知识产权时称为许可,意指允许驾驶交通工具、运输工具时称为执照;意指允许经营特定业务时称为牌照;其他情况有称许可证者。发出执照、牌照时称为发牌,发出许可证时称为发证 —— 授權 (法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开源

- AL;Apache Licence 2.0

- 在为开发人员提供版权及专利许可的同时, 允许用户拥有修改代码及再发布的自由. 该许可协议适用于商业软件, 现在热门的 Hadoop、 Apache HTTP Server、 MongoDB 等项目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
- 严格遵守下面的 4 个条件:
  - 该软件及其衍生品必须继续使用 Apache 许可协议.
  - 如果修改了程序源代码, 需要在文档中进行声明.
  - 若软件是基于他人的源代码编写而成的, 则需要保留原始代码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及其他原作者声明的内容信息.
  - 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有声明文件, 则需在此文件中标注 Apache 许可协议及其他许可协议.
  - 使用
  - > **我下载了apache的一个jar包, 在我自己的盈利性公司的产品里用上了**. 我没有更改任何下载下来的东西, 只是用了它. 之后我可以发布我自己的新产品了. 那么我要向apache交费么?
  - **A:**  可以商用不需要交费. 要带license. **作者有权利控告你**, 虽然**你有使用权, 然而你没有拥有权**, **你必须在你的产品中注明第三方的代码来源**;另外, 虽然**你有商业使用权, 然而你无法阻止别人使用相同的源码**(包括原作者)
- Grant of Patent License. 专利许可的授予
- Grant of Copyright License. 版权许可的授予
- [如何理解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整理) - 范仁义 - 博客园](https://www.cnblogs.com/Renyi-Fan/p/8148658.html)

- CC;Creative Commons OrgCreative Commons TW

- 一系列许可证的总称.
- > 自从版权制度([[copyright]])确立以后, 很多人感到, 虽然它**保护了作者的利益, 但是却剥夺了使用者的自由**. 除了费用以外, 一个主要的问题是, **通行的版权协议是一种限制性的协议, 就是说, 只有它明文许可你可以做的事, 你才能做, 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这样不仅很不方便, 而且阻碍了作品的传播,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尤其是在新传播方式层出不穷的网络时代. 因此, 一些有识之士决定找到一种新的方法, 在**版权制度的合法框架下, 使得人们可以自由使用他人的作品**. 这种新方法就是**" 开放内容许可证 "(open content licenses)**. 简单说, 就是作者为自己的作品选择一种许可证一起发布, 然后这些许可证本身都是开放式协议, 就是说, 它只明文禁止使用者不能做的事, 除此以外, 可以随意使用这些作品.
  **创作共用许可证(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简称 cc)**, 就是这样一种许可证. 它是由成立于 2001 年的美国 [Creative Commons基金会](http://creativecommons.org/), 在 2002 年 12 月 16 日提出的.

- **" 保留所有权利 "(all rights reserved)** 是 **一般的版权协议(full copyright)** 的基本内容, **即所有与作品有关的权利都归版权持有人所有**.
- **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的作品是没有版权的, **所有权利都归使用者**.
- **创作共用许可证**, 则是在两个极端之间. 它**只保留几种了权利**(some rights reserved), **除此以外的权利全部放弃**. 当你在网上(或者其他地方)发布自己的作品时, 如果允许他人自由使用, 那么最好选择一种许可证一起发布. 因为, **如果你不同时发布许可证的话, 根据版权法, 你的作品就拥有完全的版权, 默认保留所有权利, 即便这不是你的意愿. ** 从小处说, 这阻碍了作品的传播. 从大处说, 这限制了他人的自由, 最终也会限制你自己的自由. 所以, 尽可能为作品选择一种许可证一起发布, 这是很重要的.
- 基本权利(Baseline Rights)
  - **一旦选择了一种许可证, 并且公开发布以后, 就不能够收回了**. 这个许可证在整个[版权保护期](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07/06/history_of_copyright_term_extension_part_i.html)内, 对全世界的使用者都是有效的.  对应不同的司法管辖区, 创作共用许可证有不同的地区版本. 另外, 创作共用许可证一直在修订, 最新的是4.0版, 但是一部分地区还在使用3.0版.
  - 下面这些权利是你自动让渡给使用者的:
    - **复制**作品;
    - **散发**作品;
    - 公开**展示或表演**作品;
    - 将作品完全一致地**转化**成另一种格式.
  - 使用者来说, 必须遵守一些许可证设置的前提条件:
    - 没有得到许可, 不得实施许可证中禁止的行为;
    - 所有的复制件上, 都必须保留原始的版权说明和许可证的链接;
    - 不得更改许可证的内容;
    - 不得用技术手段限制其他人合法使用作品.
  - 使用创作共用许可证, 作者可以选择保留四种权利.
    - **署名**(Attribution, 简写为by):必须提到原作者.
    - **非商业用途**(Noncommercial, 简写为nc):不得用于盈利性目的.
    - **禁止演绎**(No Derivative Works, 简写为nd):不得修改原作品.
    - **相同方式共享**(Share Alike, 简写为sa): 如果允许修改原作品, 那么必须使用相同的许可证发布.
    - 16种组合中, 有**5种是无效的**:**1种是4种权利都放弃**(公共领域作品);**另外4种是不能同时选择禁止演绎和相同方式共享, 这两种权利**.  **在剩下的11种组合中, 由于绝大多数人都要求保留署名权, 因此又可以排除5种**. 最终只留下了6种组合, 绝大多数创作共用许可证都属于这6种组合之一:
      - 署名(by license)——最宽松
      - 署名-非商业用途(by-nc license)
      - 署名-禁止演绎(by-nd license)
      - 署名-非商业用途-禁止演绎(by-nc-nd license)——限制最
      - 署名-非商业用途-相同方式共享(by-nc-sa license)
      -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by-sa license)
    - `<a rel="license"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img alt="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style="border-width:0" src="https://i.creativecommons.org/l/by/4.0/80x15.png" /></a><br />本作品采用<a rel="license"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许可协议</a>进行许可。`
- [谈谈创作共用许可证(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 阮一峰的网络日志](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08/04/creative_commons_licenses.html)

-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Wikipedia

-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 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 GPL 协议的产品或代码, 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 GPL 许可协议且开源、 免费, 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 遵循该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 包括 Linux 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
- 特点:
  - **复制自由**:允许把软件复制到任何人的电脑中, 并且不限制复制的数量.
  - **传播自由**: 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
  - **收费传播**: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 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因此, 一般来讲, 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
  - **修改自由**: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 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 GPL 许可协议授权.

- 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Wikipedia

-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是 GPL 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
- 主要区别在于**LGPL 允许将作品与非(L)GPL 程序(如果是“使用”的库)链接在一起, 无论它是自由软件还是 专有软件**. 在 LGPL 2.1 中, 如果非(L)GPLed 程序不是派生作品, 则可以按照任何条款进行分发. 如果是衍生作品, 则程序的条款必须允许“对作品进行修改以供客户自己使用, 并进行逆向工程以调试此类修改. ” 使用 LGPL 程序的作品是否为衍生作品是一个法律问题. 通过.so, .dll 或类似媒体动态链接到库的独立可执行文件通常被认为不是 LGPL 定义的衍生作品. 它将属于“使用图书馆的作品”的定义. LGPL 2.1 版的第 5 段规定:
- > A program that contains no derivative of any portion of the Library, but is designed to work with the Library by being compiled or linked with it, is called a "work that uses the Library". Such a work, in isolation, is not a derivative work of the Library, and therefore falls outside the scope of this License.

- BSD;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 Wikipedia

- **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 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 也允许使用或在 BSD 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 因为公司企业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 二次开发.
- 用户可以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 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前提是需要满足下面 3 个条件:
  - 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包含源代码, 则源代码必须继续遵循 BSD 许可协议.
  - 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只有二进制程序, 则需要在相关文档或版权文件中声明原始代码遵循了 BSD 协议.
  - 不允许用原始软件的名字、作者名字或机构名称进行市场推广.
- 当你发布使用了 BSD 协议的代码, 或者以 BSD 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 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 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 BSD 协议.
  -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 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 BSD 协议.
  -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 MPL;Mozilla Public License - Wikipedia

- 相较于 GPL 许可协议, MPL **更加注重对开发者的源代码需求和收益之间的平衡**.
- 不受专利的限制,其可以自由使用,出售,并可自由的重新发布。带有专利代码的版本仍然可以使用,转让,甚至出售,但**未经许可则不能修改代码**。此外,MPL 并不授予用户对于开发者商标的使用权. 用户必须负担一些“责任”,主要是关于散发使用 MPL 许可的软件。用户必须确保重新散发的软件所有源代码均以 MPL 许可,即使是以可执行文件的方式提供或是与其他使用专有软件许可的源代码结合也一样。但若跟以 GNU 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许可的源代码结合则是例外。此时开发者则可选用以上三种更加严格的条款来许可.

- MIT;MIT License - Wikipedia mit

- 目前限制最少的开源许可协议之一, 只要程序的开发者在修改后的源代码中保留原作者的许可信息即可, 因此普遍被商业软件所使用.
- 1. **被许可人权利**: 被许可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许可和/或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及授予被供应人同等权利,惟服从以下义务。
- 2. **被许可人义务**: 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以上著作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
- 3. **其他重要特性**: 此许可协议并非属 copyleft 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允许在自由及开放源代码软件或非自由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所使用。
- MIT 的内容可依照程序著作权者的需求更改内容。此亦为 MIT 与 BSD(The BSD license, 3-clause BSD license)本质上不同处。另外,MIT 条款也是自由软件基金会(FSF)所认可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与 [GPL](https://zh.wikipedia.org/wiki/GPL) 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