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在知乎上答题批判中国的影视审查。不过,大部分情况下,我都没提「广电总局」这个具体的机构。其原因,其实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广电总局,现在合并了叫「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它下面的电影局、电视剧司,都只是负责执行的机构,它们所贯彻的审查制度,是整个党国的思想文化宣传体制下延伸出来的一个小小触角,和大的体制是高度一致的。针对这么一个具体的执行机构去批评,就像你斩掉了一个庞然怪物身上的一根小触角,确实不会带来本质改变,怪物不会死。
除非是要批评它们的行政执行能力,但这个,说实话太细枝末节了。现在我们遇到的大部分问题,也不是因为它们的行政能力差造成的。
所以,心里还是多装着那个大怪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