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先生写了一篇「你为什么对某些东西无感?」。我对这个话题也有些心得,但看法和他正好相反,而且坦白说我不太喜欢他的结论,即归根结底,人的口味是基因决定的
这令我相当震惊。《五环之歌》我不知道是什么,暂且不论。Papi 酱的多语混合视频对我来说就像《老友记》里 Phoebe 唱的「Smelly Cat」一样,属于非常典型易懂的后现代趣味。女人看小鲜肉和男人看《花花公子》到底有什么区别?至于头上插草,不管看上去多傻,跟风行为本身就自带一种源自安全感的快乐。这些应该都是廿一世纪当代社会的审美常识,对于今天的人来说,理解它们应该要比理解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容易得多。
庞麦郎难理解吗?在他之前三十年,香港就出现过几乎一样的现象,他的名字叫夏金城。当年的香港市民并不觉得夏金城有什么难理解的。
我觉得王先生其实一定能理解这些东西好玩在哪,他真正的意思是「我不认同它们」。只要尝试进入语境,任何审美或趣味总是可以理解的,区别可能仅仅在于它能否让妳起鸡皮或者高潮。进入语境和学语言一样,进入得越多,进下一个就越容易。而进入和认同当然是两件事。一个人完全可以不喜欢职场但又在职场风生水起,精神分裂是廿一世纪人的基本状况——King Crimson 在一九六九年就说过了。今天有无数线上线下的工具帮助我们钻进,比如说,一九七零年代柬埔寨摇滚乐手的脑子。去尝试理解他们几乎是一种义务。
我为什么要写这些?因为审美是我们人类能控制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把基因决定论用在审美上,这实在有点过分。